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/03/22 發言時間 17:23:33
發言人 林慶琳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-23205691
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再繼續辦理112年私募普通股案
符合條款 14 事實發生日 113/03/22
說明
1.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:113/03/22
2.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:112/06/19
3.變動原因:
本公司於112年06月19日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,私募不超過10,000,000股,
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7項規定,有價證券私募得於112年06月19日股東常會
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二次辦理,惟考量本公司已於113年1月18日登錄興櫃,不適用
公開發行公司之發行條件,擬不繼續辦理。
4.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:不適用
5.預計執行進度:不適用
6.預計完成日期:不適用
7.預計可能產生效益:不適用
8.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:不適用
9.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:不適用
10.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:不適用
11.其他應敘明事項:不適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