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號 | 1 | 發言日期 | 112/10/26 | 發言時間 | 15:37:1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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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言人 | 林慶琳 | 發言人職稱 | 副總經理 | 發言人電話 | 04-23205691 |
主旨 |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與上山製藥株式會社簽訂LXP5948專利 技術授權合約 | ||||
事實發生日 | 112/10/26 | ||||
說明 |
1.事實發生日:112/10/26 2.契約相對人:上山製藥株式會社 3.與公司關係:無 4.契約起迄日期(或解除日期):112/10/26 5.主要內容(解除者不適用): (1)本公司擬將LXP5948專利技術,授權予上山製藥株式會社,於中華 人民共和國、韓國及日本,作為產品開發與市場商業上之應用。 (2)依據合約本公司可收取第一筆不可退回之授權簽約金,後續依合約 約定期程收取研發里程碑金、再授權權利金及產品上市後之銷售 分潤。 6.限制條款(解除者不適用):依合約規定 7.對公司財務、業務之影響(解除者不適用): 藉由對上山製藥株式會社之專利技術授權,可挹注本公司未來營收, 對公司財務、業務有正面之助益。 8.具體目的(解除者不適用): 透過提供專利技術授權予上山製藥株式會社,拓展海外市場。 9.其他應敘明事項: 新藥開發時程長、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,此等可能使投資 面臨風險,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