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号  1 发言日期  112/03/30 发言时间  15:52:14
发言人  林庆琳 发言人职称  副总经理 发言人电话  04-23205691
主旨  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112年股东常会
符合条款  第 事实发生日  112/03/30
说明 1.事实发生日:112/03/30
2.发生缘由: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112年股东常会
3.因应措施:不适用
4.其他应叙明事项:
一、股东会日期及时间:1120619(星期一)上午11时整
二、股东会地点:台中市南屯区大墩路5252(天阁酒店台中馆二楼多功能会议厅B)
三、股东会召开方式:实体股东会
四、召集事由:
()报告事项:
    (1)民国111年度营业报告。
    (2)民国111年度审计委员会查核报告。
    (3)亏损达实收资本额二分之一报告。
    (4)111年健全营运计划执行情形报告。
()承认事项:
    (1)民国111年度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案。
    (2)民国111年度亏损拨补案。
()讨论事项:
    修订本公司「公司章程」案。
()临时动议
五、依公司法规定自1120421日起至112619日止停止过户
六、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受理股东提案,受理期间1120407日起
    1120417日止,受理处所:朗齐生物医学股份有限公司
    (地址:台中市南屯区公益路二段5110B1),受理方式:书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