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号 | 1 | 发言日期 | 112/02/06 | 发言时间 | 16:14:22 |
发言人 | 林庆琳 | 发言人职称 | 副总经理 | 发言人电话 | 04-23205691 |
主旨 | 公告本公司经董事会决议通过与财团法人生物技术开发中心 签订专一FLT3抑制剂精准药物专属许可协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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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条款 | 第 8 款 | 事实发生日 | 112/02/06 | ||
说明 | 1.事实发生日:112/02/06 2.契约相对人:财团法人生物技术开发中心 3.与公司关系:无 4.契约起迄日期(或解除日期):NA 5.主要内容(解除者不适用):针对抗急性骨髓性白血病(AML)新药,签订专属许可协议 6.限制条款(解除者不适用):依契约第八条保密义务规定,不公开相关契约内容。 7.对公司财务、业务之影响(解除者不适用):本公司须支付授权金及相关费用,在 取得技术授权后,未来将有助于本公司产品与相关业务之拓展。 8.具体目的(解除者不适用):DCBCO1901为针对AML FLT3 kinase突变的候选标靶药物, 与目前市面上标靶药物相比,具高专一性、副作用小、安全性高等优点,将进行后 续AML新药之研发。 9.其他应叙明事项: (1)本案业经第三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通过,并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后续相关事宜。 (2)新药研发具有开发时程长、投入经费高、且并未保证一定能成功之特性, 此等可能使投资面临风险,投资人应审慎判断谨慎投资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