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号  1 发言日期  112/02/06 发言时间  16:14:22
发言人  林庆琳 发言人职称  副总经理 发言人电话  04-23205691
主旨  公告本公司经董事会决议通过与财团法人生物技术开发中心
签订专一FLT3抑制剂精准药物专属许可协议
符合条款  第 事实发生日  112/02/06
说明 1.事实发生日:112/02/06
2.契约相对人:财团法人生物技术开发中心
3.与公司关系:
4.契约起迄日期(或解除日期):NA
5.主要内容(解除者不适用):针对抗急性骨髓性白血病(AML)新药,签订专属许可协议
6.限制条款(解除者不适用):依契约第八条保密义务规定,不公开相关契约内容。
7.对公司财务、业务之影响(解除者不适用):本公司须支付授权金及相关费用,在
 取得技术授权后,未来将有助于本公司产品与相关业务之拓展。
8.具体目的(解除者不适用):DCBCO1901为针对AML FLT3 kinase突变的候选标靶药物,
 与目前市面上标靶药物相比,具高专一性、副作用小、安全性高等优点,将进行后
 AML新药之研发。
9.其他应叙明事项:
 (1)本案业经第三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通过,并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后续相事宜。
 (2)新药研发具有开发时程长、投入经费高、且并未保证一定能成功之特性,
    此等可能使投资面临风险,投资人应审慎判断谨慎投资。